深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议题引热议
深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议题引热议
市法制办将召开《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听证会,本次听证会设置了5大重点议题。
7月25日下午2时30分至6时,市法制办将召开《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听证会,本次听证会设置了5大重点议题,一是列车延误5分钟以上(或者多长时间),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乘客和公众延误或者调整的情况及原因,并向有需要的乘客开具延误证明;
二是无票、持无效车票等乘车或未主动补足票款的,运营单位是否可以加收5倍或10倍以下票款;
三是禁止携带乘车的物品中,是否可以携带活体动物(导盲犬除外);
四是是否应当一律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;
五是乘客遗失物如何处理。除此之外,办法还规定,地铁运营单位如“造成列车大面积长时间延误,严重损害公众利益”的,最高将处200万元罚款。这些议题都引发了不少市民的争论和讨论。
欢迎读者们参与本话题的讨论,有什么想说的可私信本报官方微博“深圳都市报-地铁早8点”或者电邮至“896279877@qq.com”
关于“禁止饮食”之争
反对——
@christina的甜麦圈-佛珠:几岁的孩子,不懂事的,喝水喝牛奶怎么办?
@2014要做好姑娘:实在不明白想在地铁上喝口清水招谁惹谁了?
他城媒体:地铁内吃东西影响他人,引导约束也合理。但有些长途乘客,如果喝口水也要被罚,就有点夸张了。怎么才算饮食,如何监管、量定罚金,都需要更细化的条例出台。
支持——
@SYX同學:香港那么多年都禁食没听说因为这个饿死得病的!没时间吃早餐的人,早起五分钟什么都解决了!这种没教养的事还讨论!
@波波安V-V:地铁里本来就人多,很多人又不爱洗澡,地铁里经常臭的能熏死人,再加上一些人吃个肉包子煎饼什么的味道大的食物,直接可以把人熏吐了,并且吃完的垃圾也会乱扔在车厢,很多国人的素质的确很差,不罚款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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